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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卖楼降价需要被允许?
中国房产报发文呼吁,允许开发商降价销售,回款自救。所谓“箭在弦上”,看这意思是“不得不发”了,除了各种松绑要求之外,特别提到允许降价,以及调整普通住宅认定标准。
这里补充一点,在大城市,普通住宅认定标准根据面积、总价等因素,非普通住宅在首付比例、交易税费方面均门槛更高,这一条显然也是要降低交易成本的,之前很少动这一条,现在看来调整的力度可能会很大。
很多人马上就意识到,原来降价一般是不被允许,而非开发商自己不想降价。
之前几年就有,各地开发商降价销售被约谈、限期整改的报道。
总之你要敢降价,就要挨收拾,属于“扰乱市场”行为,甚至被称为“恶意降价”。
卖方缺钱降价回款,买方得到实惠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其实不行,需要审批。这些年降价这件事上,开发商不配拥有姓名。
通缩、通胀、失业、降价卖房,并称四大未经允许不得恶意。
以下内容这几年屡见报端:
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备案制,各地一般要求备案价格不得随意调整,有一个上下范围的区间,一般为备案售价的上下10~20%之间最为常见。其中尤其是已备案价格下调的管理十分严格,一旦低于备案价格范围销售,受到罚款事小,停你销售许可(或预售证)事大。所以房企即使想大幅让利换销量,也不敢随意突破降价。
当初最大的阻力自然是先前高价买了房的业主,后面降价前面的给人赔钱不?尤其是降价导致的市场预期影响评估起来很难。
但此一时、彼一时,如今有点做取舍的意思和必要了。
市场化的典型特征就是供需决定价格,自主定价,交由市场调节。只不过如今的楼市,怕是一旦开降,会不会刹不住车就不得而知了。
而我们的房地产领域,距离市场化一直有段距离,千头万绪,当初卡的是房企的资金链条,如今解铃还须系铃人啊。
目前看保交楼就得保房企的资金链,而银行借钱不积极、房企资不抵债的情况不少。
此时就需要销售回款来救,因此放松调控的政策就成了最后的选择。放开制约,包括交易税费、价格、利率和限购、限售、落户等等,这些也是此次房产报发文呼吁的内容,而且中国房产报的主办方可是很有量级——住建部。
但是说白了真正能降低购房成本的还有贷款利率,央行都发声了,在实际执行层面,各个商业银行无论是置换新贷款、重新与贷款人协商利率,都没有积极推进。让利于民何其困难,又何止是银行,这个月的LPR报价依旧没变,当了两次好人,但是实质内容有点慢,所以住建部的房产报如此着急用了“箭在弦上”。
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决定了对降价的调控严厉程度。
做地产多年的,经历比较多的业内都知道,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备案价格,要想上调是相对容易的一点,但下调的难度不是一个量级。(市场阶段不同,热点城市的情况可能上下调整均十分严格,不能以偏概全)。
那么此时的调整会不会对市场产生影响,我的观点有二:
一、总体上因城施策已经在各地自己操作中,这次若进一步放开,市场会持续分化;政策有用的是刺激一线和强二线城市,但是强二线以上城市对楼市的调控顾虑仍然是有的,短期刺激会不会造成长期价格失去信心,是大城市不同板块分水岭的界限。尤其是长房龄的老破小和豪宅市场。
二、人口产业稳定的城市,价格回到当初真正符合经济状况支撑的位置,会有需求的恢复,但这种程度的价格下降,背后最难的是算成本,毕竟过去三四年地价高的时候拍的地,降价卖看似是市场行为,实际就是开发商赔本换生存,但是赔本如何保交付?
最后就一个不成熟的小疑问,房价中的成本构成常看我文章、视频的都明白,如果销售价格下降,土地价格给退一部分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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